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吕峰  发布时间:2022-04-30   字号:[ ]  浏览次数:216     【打印本页】
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续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纳入节日期间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疫情防控政策落地见效,有效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重家风建设,督促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时刻提高警惕,防微杜渐,站稳政治立场,当好“守门员”,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党组织要提早安排部署,针对“节日病”易发多发的特点,在五一、端午前夕,加强纪律教育,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督履责防止思想松懈,确保清正廉明过节。

二、严明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杜绝“节日腐败”。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节礼等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名贵特产、消费卡、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搞隐蔽聚会、“吃老板、吃食堂、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喝”严禁餐饮铺张浪费;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失责失查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特约监察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线索及相关佐证材料。

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督,携手营造清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联系电话:0513-85012062;

联系邮箱:jdjc@ntu.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

                2022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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